1.暂存点应具有固定的区域边界,并应采取与其他区域进行隔离的措施; 2.暂存点应采取防风、防雨、防晒和防止危险废物流失、扬散等措施; 3.暂存点贮存的危险废物应置于容器或包装物中,不应直接散堆; 4.暂存点应采取防渗、防漏等污染防治措施或采用具有相应功能的装置; 5.暂存点应及时清运贮存的危险废物,实时贮存量不应超过3吨。